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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7-03-28


全县广大党员干部、各界人民群众:
  我县进入森林重点防火期以来,森林防火形势一直较为严峻。当前,清明传统节日即将到来,在此,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、各界人民群众发出倡议:保护森林,人人有责,推进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祭祀新风,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。
  一、维护生态安全,增强防火意识。"一点星星火,可毁万亩林",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、破坏性大、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,一个小小的火星不仅可以使大自然的宝贵资源遭到破坏,还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,造成巨大经济损失,影响社会和谐稳定。防范森林火灾,保护绿色家园,是全社会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。眼下气温升高快、风干物燥,极易引发森林火灾。我们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,增强防火意识,注意预防和防止森林火灾,一旦发现火情,立即报告。(森林火灾报警电话:0717-2851119
  二、自觉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祭扫。"思亲莫使烟火扰,文明平安祭先人"。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,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。要以平安为本,坚持从我做起,自觉摒弃上坟烧纸、燃香烛、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,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,倡导以献一束花、敬一杯酒、植一棵树、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,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、健康、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,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,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。
  三、加强自我约束,减少火灾隐患。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,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,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、焚香、燃烛、烧纸、野炊和燃放烟花、鞭炮、孔明灯,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;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,防止失火;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、呆、聋、哑、精神病等特殊人员,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。
  建设"生态秭归"需要你我共同努力,绿色家园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,让我们携起手来,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,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,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,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。
  

秭归县森林防火指挥部
  2017年3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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